幻灯二

关于无人机“低慢小”飞行管理,警方提示来了!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民用无人机“低慢小”航空器陆续出现在安防监控、广告婚庆、新闻影视、勘探测绘、远程监控、农业植保及个人休闲娱乐等领域。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空中飞行和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相关通告。下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围绕通告中重点内容向群众温馨提示。

一、何为无人机“低慢小”飞行器?

是指低空、慢速、小型民用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主要类型。

二、民用无人机“低慢小”拥有者如何报备?

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实名登记,并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三、民用无人机“低慢小”拥有者使用前需要做些什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管理、通用航空飞行申请管理、经营活动管理等有关规定,配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资质审定、无线电检查等工作。

四、除特别批准外,我市的禁飞区域有哪些?

1、军用机场净空区(腾鳌机场)限制面保护范围;2、军事禁区和军工重要科研、生产、试验、储存设施保护区,及其周边200米范围;3、军事管理区、党政机关、监管场所、水电油气设施、危化品单位等重要部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4、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点商圈等人员稠密区域;5、大型活动、重要赛事现场。以及政府临时公告的禁止飞行区域。

因安全保卫、应急救援、现场勘察、施工作业、新闻影视、气象探测等工作需求,确需在上述管控区域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依法预先向空军和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军事空管部门、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违规飞行的将如何处理?

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广东佛山铁路公安处茂名站派出所对一名未经飞行申请,擅自在高铁站及高铁沿线上空拍摄风景的涉事女子给予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

2019年12月,河北某测绘服务公司为某勘察公司在其承揽的一段高速公路测绘业务中,展示无人机测绘性能,因该试飞活动未申请飞行空域、飞行计划,其航拍行为也未申报,被当地雷达监测发现为异常空警,并出动武装直升机查证并将其迫降。事后,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相关责任人韩某、凌某、刘某3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无人机“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及爱好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到属地派出所进行报备。

供稿单位 | 鞍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撰稿 | 何海洋

编辑 | 王越

审核 | 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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